標題:

男18女17~因為分手後成仇

發問:

男18女17~因為分手後成仇 女要告男未滿18歲發生關係 這樣告ㄉ成ㄇ 男女雙方性愛錄影 就是男女有雙方同意下發生關係ㄉ錄影

最佳解答:

aa.jpg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未滿18歲,女方家人可以控告你誘拐未成年少女,不管他跟妳發生性關係是否是出於自願,法律判定是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需要受保護。妨害性自主罪。 依據刑法第240 條: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,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據第 241 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,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您可以參考這兩個解答,寫得很清楚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07111403059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507011104522

其他解答:

法定男成年年齡為18歲,女成年年齡為16歲 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在兩人你情我願的情況下,與年滿十六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並不觸法 兩個都成年了,告啥? 請搜尋蘋果日報2008/3/26的報導「女滿16歲1小時嘿咻 男不起訴」的新聞,你就知了|||||你可能要買今天的報紙唷~~~在雙方認真同意下男女雙方滿16歲 不構成起訴,如果強暴的情況~~才成立犯罪 恩~~~就這樣唷~~~小心點吧!!!|||||告的成,和未成年發生關係,不論她是不是自願的, 所以這個錄影帶,將會讓那個男的吃官司@@!|||||這個錄影對男不利哦 不管是不是心甘情願,女生沒滿18就和你有關係, 對男生來說都是告的成的 這影帶反而會變成證據 趕快拿回來吧
arrow
arrow

    xhwmjv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